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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10039
- 處分日期
- 2022/01/17
- 違規日期
- 2021/10/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0年10月29日11時許於本市新店區啟文路與利記街口執行車輛攔檢勤務,查獲司機張志緯(身分證號:○○○○○○○○○○)駕駛傑昇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所屬營業貨運曳引車(車號:KLD-2968;半拖車車號:32-PR)載運剩餘土石,雖隨車持有本市建築工程剩餘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憑證序號:PB-110-00353873)供檢查,惟經掃描QRCode顯示此聯單已完成載運,顯為無效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本局依法告發,依同法第49條第2款規定最高可處以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鍰。2.現場已要求該車回運產源(產源為109店建自第320號),後工地人員至現場表示其係拿錯單,本車次為忘記帶單。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溪區內柵路一段四○巷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啟文路與利記街交叉口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