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2-080001
- 處分日期
- 2023/08/02
- 違規日期
- 2023/06/13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5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依據環保署中區督察大隊於112年6月13日執行污染源督察作業結果如下: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東平路715巷12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與佶誠工業有限公司採共同處理,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524-05號),經環保署於112年6月13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現場人員於放流口採驗水質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110mg/L(限值: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東平路七一五巷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東平路七一五巷一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