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鴻遠工程有限公司
- 文號
- 20-112-050002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3/05/02
- 違規日期
- 2023/03/2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3月25日11時50分派員至本市龍井區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車輛於該處運送土石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造成污染,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2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稽查時現場已由貴公司員工開啟灑水設備抑制揚塵,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太平區新坪里新平路三段二六九巷二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南堤路附近土地(座標:24.2374031,120.4820656)
- 統一編號
- 83552582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