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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80012
- 處分日期
- 2020/08/13
- 違規日期
- 2020/06/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原於107年10月9日於本市仁德區中正西路318號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及所訂附表編號四、廢塑膠規定,經本局告發處分並限期改善。惟貴公司前經本局分別於108年3月6日、6月10日及9月18日三次限期改善,貴公司均未完成改善,經本局分別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分別予以告發並第四次限期於108年12月16日前改善完成,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先予敘明。108年12月5日貴公司以未具文號函提送事業廢棄物處置計畫書送本局審查,並提報改善完成計畫。惟查處置計畫書檢核資料文件尚有欠缺或不合規定,經本局109年1月31日環事字第1090009362號函請貴公司於109年2月21日前補正後,再提送補正文件至本局審查。但貴公司迄至109年6月12日仍未依規定向本局提出處置計畫書之補正,故本局認定仍未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二仁路一段一五四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中正西路31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