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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10-106-090001
- 處分日期
- 2017/10/17
- 違規日期
- 2017/06/01
- 違反法條
-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開發單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未依據「台北市區鐵路地下化東延南港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第8-20頁所載內容,自103年起漏未執行營運期間每月1次之放流水質部分監測項目;及自102年7月起迄今未執行營運期間每季1次之陸域生態及水域生態環境監測,與「台北市區鐵路地下化東延南港工程『臺鐵捷運化後續計畫--樟樹灣-南港間擴建三軌工程』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第3-14頁所載內容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至新北市汐止區(樟樹灣至南港間)、基隆市七堵區崇禮街七堵調車場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