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鈺霖行

文號
40-111-010017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2/01/17
違規日期
2021/11/3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行未取得再利用者身分,逕行於違規地點從事廢塑膠之再利用。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4:廢塑膠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二項次18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1-060001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安南區佃東里安吉路三段四五一巷二一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安南區佃東里安吉路三段451巷21號(安吉段213、214、227、228、229、230、231、232地號)
統一編號
1359035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