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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30036
- 處分日期
- 2019/03/29
- 違規日期
- 2019/03/1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一廠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234-01號),核對107年度原物料報表,M01製程之原料高密度聚乙烯(HDPE)年使用量為3,290.05公噸,已超過許可證登載條件110%(HDPE年核定用量2,940公噸),另使用新增原物料其他塑膠粒聚丙烯、乙烯共聚物,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4月29日。請於限改日期前,備齊相關文件提出操作許可異動或變更申請或依原許可證核定內容確實操作,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04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貴公司一廠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234-01號),核對107年度原物料報表,M01製程之原料高密度聚乙烯(HDPE)年使用量為3,290.05公噸,已超過許可證登載條件110%(HDPE年核定用量2,940公噸),另使用新增原物料其他塑膠粒聚丙烯、乙烯共聚物。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前竹里中山路一段和平巷六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前竹里中山路一段和平巷六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