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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07-110001
- 處分日期
- 2018/11/06
- 違規日期
- 2018/06/23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執行高雄市燕巢區瓊西段485、488地號土壤污染控制計畫於107年8月17日提出進度執行報告,經本局書面審查及於107年10月19日召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改善推動小組(專案分組第五組107年度第8次委員會議)審查案,發現下列事項與前述核定之控制計畫內容不符:依核定控制計畫485地號、及488地號之改善進度應於107年6月23日及107年8月23日前完成,但於本次進度報告中485地號無改善進度,488地號僅少部分開挖,未符合核定計畫之內容。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自本裁處書送達翌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瓊林里瓊林路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瓊林里瓊林路一○○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