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俊慶企業社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俊慶企業社

文號
30-103-110021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4/11/23
違規日期
2014/07/0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3年12月30日前),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3條規定,檢具說明四廢水處理單元及管線已完成標示名稱及流向、辦理許可變更或依原許可內容執行污泥清運、依核准之操作參數範圍操作之相關證明文件,送請本縣環境保護局審查,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另辦理許可變更或依原許可內容增設或移除污泥脫水機,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裁處。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第18條授權訂定之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第14條第1項及第50條第1項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彰化縣溪湖鎮二溪路大突巷五二之一○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溪湖鎮二溪路大突巷五二之一○號
統一編號
21816819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