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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大里區公所

文號
23-114-050001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5/05/07
違規日期
2024/12/18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所辦理「臺中市大里區爽文國中校園周邊人行環境品質提升改善工程(管制編號:B113L2Z072-1)」本局前於113年11月25日稽查並限期於113年12月17日前完成改善,復於113年12月18日派員查核現場:1.工地周界:圍籬種類及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第6條)。2.裸露地表: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防制面積未達90%,記缺失4點(第9條)。 上開缺失共計8點,顯未完成改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9條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2月25日。(現場已於114年2月26日複查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裁處。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及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勝利二路一號三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永隆三街1號(爽文國中)周邊
統一編號
57300105
更新時間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