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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20018
- 處分日期
- 2021/12/10
- 違規日期
- 2021/01/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1月23日前往本市安南區九份子大道與樂活路交叉口(國安段1719地號)稽查,稽查當時該地號土地放置數袋建築廢棄物(廢木材、塑膠、玻璃瓶、民生垃圾、水桶)等物;於同年1月26日查證確認為福欣隆企業社吳○○進行樣品屋清理作業時,將該處清出之廢棄物隨處擇一空地進行分類後,將廢棄物委由合法清除公司清除;該社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即逕行廢棄物清除、貯存堆置,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並命停止營業。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3項次2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北區合興里南園街一○九巷五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九份子大道與樂活路交叉口(國安段1719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