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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麗珠畜牧場

文號
40-110-090006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1/09/22
違規日期
2021/06/0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6月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場因禽畜糞於場內風乾後隨即袋裝自行再利用,且禽畜糞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朴子市崁後里一七三之八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朴子市崁前段坎前小段190.591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