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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畜牧場

文號
30-114-05001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5/13
違規日期
2025/04/0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4年04月07日至台端所經營「中新畜牧場」進行稽查時,發現台端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廢水處理設施裝置之累計用電度數及累計水量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高雄市內門區木柵段五七八地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內門區頂寮段180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6/03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