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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康半導體有限公司

文號
40-107-07001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7/05
違規日期
2018/05/0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貴公司產出銅及其化合物(總銅)(代碼:C-0110)、廢液pH值小(等)於2.0(代碼:C-0202)延長貯存期限,經本局107年5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C-0110貯存於經一路上(東倉29號)計18桶,其中1桶標示最初貯存日期為106年7月19日,查C-0110於106年7月申報貯存量為0,據貴公司人員至局表示,係現場人員誤植,核屬未正確標示貯存日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8)之規定,罰鍰新臺幣6萬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東二街一之二、一之三、一之四、三之二、三之三、三之四、五之二、五之四、七之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東二街3-4號、經一路上(東倉29號)
統一編號
7035340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