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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20007
- 處分日期
- 2024/02/07
- 違規日期
- 2023/11/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經本局列管持有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再利用批發零售業。本局於112年11月8日至貴公司設置於六X區二X路和X街3X7巷47弄口,一處鐵皮圍建之回收廠進行稽查,經查發現本案址於112年1月至10月用以收受廢鐵、廢鋁、廢紙及廢塑膠等應回收廢棄物,惟其營運紀錄皆申報為零,即為收受事業廢棄物未確實申報之違規事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4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六甲區龍湖里中華路二四八巷三三弄二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六甲區二甲里和平街347巷47弄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