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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4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4/01
- 違規日期
- 2024/01/3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113年1月31日執行「高雄市113年度易生空氣污染物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查核暨國土環境巡守教育宣導計畫」之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液pH值小(等)於2.0,廢棄物代碼:C-0202),112年10月期間產出數量為117.71公噸,已超出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百分之十,惟貴公司未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大有三街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大有三街1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