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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5-106-090001
- 處分日期
- 2017/09/28
- 違規日期
- 2017/09/25
- 違反法條
- 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
- 罰鍰金額
- NT$2,4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3月22日、106年4月19日、106年5月22日及106年8月28日派員至貴社區查核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情形,並分別以106年3 月29日中市環廢字第1060031891號函、106年4月25日中市環廢字第1060042964號函及106年5月24日中市環廢字第1060055239號函及106年8月28日中市環廢字第1060097939號函請改善在案,又於9月25日派員查核垃圾分類情形,經查發現垃圾子車內含紙容器、鋁箔包、鋁罐及塑膠容器等資源回收物,貴社區違反本局資源分類查核作業原則達5次。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嶺東路九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嶺東路916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