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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弘畜牧場

文號
41-111-030146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2/03/08
違規日期
2022/01/1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案本局人員於111年1月19日前往,貴場係從事豬隻飼養,於場區大門處見有豬隻排泄物掉落污染地面情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白河區糞箕湖段糞箕湖小段三八一之二地號,糞箕湖段糞箕湖小段三八二地號,糞箕湖段糞箕湖小段三八三地號,糞箕湖段糞箕湖小段三八四地號,糞箕湖段糞箕湖小段三八六地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白河區河保段32、38及39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