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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文號
23-107-05000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5/07
違規日期
2017/11/2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本局人員於106年11月21日稽查發現有「仁武區興亞橋改建工程」(1)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3)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4)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共缺失記點22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華北街96號旁
統一編號
8116266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