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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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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70026
- 處分日期
- 2020/07/14
- 違規日期
- 2019/12/2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之堆置場,現場土石方(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露天堆置,經量測堆置體積約為3,673立方米,已達3,000立方米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自109年07月15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重陽里大仁街四八巷二六號四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下罟段69、71、77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3/03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