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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20010
- 處分日期
- 2023/02/02
- 違規日期
- 2022/10/2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13條之2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10月27日14時14分許派員前往本市歸仁區保大路三段366巷22弄口三爺宮溪排水線稽查,稽查當時見浮有白色漂浮物,經查為貴公司泡泡珠篩選後產生之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導致流入三爺宮溪排水線,發酵產生白色飄浮物污染水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另本案於111年10月27日現場開立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5815)限期111年10月27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1年10月27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5款附表五、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新化區崙子頂一之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歸仁區保大路3段366巷22弄口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