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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0-110003
- 處分日期
- 2021/11/03
- 違規日期
- 2021/09/2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3,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110年9月28日派員前往稽查:(一)查貴公司廠內集合池T01-01有破裂,致使其廢污水滲出至廠外經濟部工業局斗六工業區服務中心污水處理廠預留管線(無使用),有疏漏污染物或廢(污)水致污染水體。(二)上述情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將依同法第46條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之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3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榴南里斗工三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榴南里斗工三路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