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恆工程行
- 文號
 - 21-113-030583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4/03/29
 - 違規日期
 - 2024/01/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陳柏良(即文恆工程行)所有車號KEN-6529車輛於113年1月26日8時2分行經本局公告臺中港空氣品質維護區西碼頭,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限於113年4月18日前至各縣市任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永安里永興路一段五五九巷二四弄一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西碼頭
 - 統一編號
 - 85701762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