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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10042
- 處分日期
- 2023/11/12
- 違規日期
- 2023/09/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9月18日勾稽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1年4月~112年8月),廢棄物收受貯存仍皆申報為0,惟稽查當時(112年9月19日)現場貯存大量廢塑膠(廢棄物代碼:R-0201),貴事業雖依第31條第1項第2款授權之公告規定申報一般事業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等資料,但申報資料有錯誤,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本次執行按次處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民族街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民族街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