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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志企業有限公司大發廠

文號
20-105-030008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6/03/03
違規日期
2015/12/3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內坑里內坑路一八之七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內坑里內坑路一八之七號
統一編號
84313110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