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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1-110006
- 處分日期
- 2012/11/14
- 違規日期
- 2012/08/1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3條規定,請於101年12月21日前檢具停止繞流排放之相關證明文件,並經 貴公司專責人員確認後,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同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改善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1年12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和調里中山路三段二二七巷三五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和調里中山路三段二二七巷三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