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宜蘭縣
  3. 林沂棣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林沂棣畜牧場

文號
30-100-040002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1/04/13
違規日期
2011/02/2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4月12日。
裁處依據
台端從事豬隻畜養作業(場址:宜蘭市富農路460巷79號),領有本府發給之廢(污)水排放許可證,於100年2月22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查獲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810mg/L,最大限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項次一計算結果(如附件1裁處罰鍰額度計算表),應裁處罰鍰新臺幣6千元整。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宜蘭縣宜蘭市北津段二六二地號
違規地址
宜蘭縣宜蘭市富農路460巷79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