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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通企業社

文號
41-102-040003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3/04/01
違規日期
2013/03/1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之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市西區車店里貴州街四三號一○樓之二
違規地址
臺南市麻豆區港尾里文瑞橋。
統一編號
2019348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