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09-030019
- 處分日期
- 2020/03/26
- 違規日期
- 2019/11/3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81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企業社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1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未領有工廠登記證,未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自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並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06mg/L,標準值10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40.1mg/L,標準值30mg/L,鋅檢驗值18.1mg/L,標準值5.0mg/L,pH值檢驗值3.0,標準值6.0~9.0,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816000元整,令貴社於文到翌日全部停工。限改日期:108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同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從一重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第2項附表三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西灣里公園路六三巷四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五甲路280巷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