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0-080015
- 處分日期
- 2021/08/17
- 違規日期
- 2021/07/1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人造纖維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人造纖維加工公司製造程序(M01)許可操作證,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7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斗六廠(雲林縣斗六市榴南里斗工十路150號)稽查,發現E011調配區未依許可設置氣罩之集氣設施;另查A002洗滌塔之洗滌液流率為52.99m3/hr,A003洗滌塔之洗滌液流率為49.72m3/hr,皆與許可核定值3.5~6.5m3/hr不符,顯未依許可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榴南里斗工十路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榴南里斗工十路一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