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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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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80027
- 處分日期
- 2017/08/15
- 違規日期
- 2017/07/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6年7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查核運作中,現場製程為將砂、石、水泥加水攪拌後之預拌混凝土,再將其灌入加有鋼筋材料之模具,待成型後成品為預鑄陰井、預鑄污水處理設施等,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許可公告應取得設置、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第七批水泥製品製造程序),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命立即停工,貴公司已於106年7月31日106寶環字第1060160號函辦理操作許可申請,故不予限期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自106年07月31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命立即停工,貴公司已於106年7月31日106寶環字第1060160號函辦理操作許可申請,故不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暨同法第57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惠中里大正街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安林路五三之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