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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3-110003
- 處分日期
- 2024/11/05
- 違規日期
- 2024/07/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局於113年07月14日19時02分至陳情地點,巡查當時於集山路一段周界,發現部分排水溝內有油污之情事,且有些微異味之情形,巷道兩側皆有住家及商家林立且為共用溝渠,故該溝渠污染源頭無法確認。2.後續致電鄰近餐飲業者,請妥善操作保養防制設備,協調共同清理排水溝,以維護當地環境。3.本局人員於113年07月15日17時56分會同餐廳業者,至內場查看油水分離槽及該餐廳旁旁排水溝渠巡查,現場發現該餐廳排放油污廢水至排水溝渠,經查為業者未妥善收集餐廳內之油污廢水,該行為已違反廢清法之規定,本案後續將依規辦理4本案經查發現該餐廳之廚房之油污廢水未妥善收集,並排入水溝,汙染事實明確,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竹山鎮山崇巷二八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竹山鎮集山路一段2172巷排水溝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