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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70017
- 處分日期
- 2023/07/19
- 違規日期
- 2023/07/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鴻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及雜項工作物新建工程(鹿港鎮上林段105之2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網路申報廢棄物之事業。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系統)顯示貴公司108年3月至112年7月間申報資料顯示,該期間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申報數量皆為0,明顯申報資料有誤。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環河北路三段五二二之一號七樓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上林段105之2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