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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4-050001
- 處分日期
- 2025/05/08
- 違規日期
- 2025/03/2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3月28日至貴公司「中國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E111E81014-1)」工地稽查發現缺失,並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及缺失記點處理原則等規定,共記缺失18點: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記缺失10點。二、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表面附著污泥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記缺失4點。三、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三五號一一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林興段19地號等23筆,<廣東二街130巷2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03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