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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70026
- 處分日期
- 2017/07/25
- 違規日期
- 2017/06/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廠內固定污染源製程、設備及規模,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化學肥料製造程序」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公告條件,惟貴公司未依法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逕行設置,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停工及限期於106年9月27日前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提出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之申請或自行拆除相關設施至符合法令之規範。限改日期:106年09月22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秀山里上山一路二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雅區上山一路2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