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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3-080015
- 處分日期
- 2024/08/30
- 違規日期
- 2024/08/13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13日下午1時20分派員至貴公司中壢廠(管制編號:H5103515)稽查,查核關注化學物質「1,4-丁二醇」成分含量95至100%,其運作場所中壢廠聚合大樓4、5、6、7樓未能於運作區域製作公告板,置於明顯易見處,另容器包裝桶身(實有裝載關注化學物質「1,4-丁二醇」)上未有規定之標示,核已違反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7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61條第6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一三六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