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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70003
- 處分日期
- 2018/07/20
- 違規日期
- 2018/06/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7年6月27日至貴公司稽查,發現違反事項如下:1.爰本局於107年6月13日發現貴公司廠房前(廣場)發現堆置不符合允收標準之廢棄物D-0299(廢塑膠混合物)依法告發裁處,並限貴公司於107年6月26日前清除完畢在案,惟本局107年6月27日再次稽查,上述廢棄物雖已清除,但現場卻堆置產品及衍生廢棄物,且廠內堆置產品塑膠片及廢塑膠原料等,皆未符合本局核定「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檢核」之配置圖,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39條相關規定。2.貴公司廠區內有收受廢棄物後拆解下之廢金屬、廢塑膠混合物等,惟查拆解衍生之廢金屬並未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檢核」製程內,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39條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武訓街四八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武訓街四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