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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90007
- 處分日期
- 2019/09/19
- 違規日期
- 2019/02/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化學材料製造業,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7)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及生煤使用許可證,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2月22日派員於E701進料斗進行生煤含硫份抽查採樣作業,檢測結果為0.457%與許可登載含硫份(0.38%)不符,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2項及第28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三義鄉鯉魚谭村鯉魚口九九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三義鄉鯉魚潭村鯉魚口九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