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1-120012
- 處分日期
- 2022/12/08
- 違規日期
- 2022/09/0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2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起造之「雄鷹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建築執照:新北市108汐建字第00447號),領有本局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該計畫說明工區內應設置防溢座及堆置砂包做為擋雨設施,惟現場未舖設足以防止雨水進入之擋雨設施致黃泥水污染至工區外路面,核屬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據以實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三五號一一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湖東街5巷46號之1旁(金龍段2-1、2-13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