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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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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90031
- 處分日期
- 2017/09/19
- 違規日期
- 2017/06/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環保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及處理情形之事業,惟經本局查核貴公司事業廢棄物廢布(D-0803)、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廢紙混合物(D-0699),於106年1月至4月間未依規定申報產出及貯存情形;另D-0803(於105年6、12月及106年1~4月)、D-0299及D-0699(於105年12月至106年4月)產出量扣除清運聯單申報量與貯存量不合,未確實進行廢棄物申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南區彰南里新樂路六四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南區彰南里新樂路六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