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06-020001
- 處分日期
- 2017/02/10
- 違規日期
- 2016/07/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台端於本縣伸港鄉溪底村文工二街157號1樓從事廢棄物清除業,領有彰化縣政府核發之乙級清除許可證(105彰府廢清字第0342號),案經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5年11月21日至允○齒輪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位於臺中市大雅區昌平路三段596巷62號)稽查,經查該公司廢潤滑油係委託台端清除,惟經本局105年12月16日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網路勾稽105年2至11月公民營及非公民營(清除、處理、清理及再利用)機構收受未列管事業之正式及非正式申報營運資料,發現台端105年7至11月間皆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營運紀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經查台端經營之正笙商行,所申領之乙級清除許可證已註銷,本次裁處按次處罰,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文工二街一五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文工二街157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