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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嘉洲畜牧場

文號
30-106-080005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7/08/21
違規日期
2017/06/2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台端所經營之劉嘉洲畜牧場,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該場增設廢水處理設施且已完工,與原核准廢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登記事項不符,未依規定於變更前向主管機關提出變更申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朴子市龜子港段二二八之一地號,龜子港段二二八之三地號,龜子港段二二八之五地號,龜子港段二四四之三地號,龜子港段二四五之一地號,龜子港段二四六地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朴子市龜子港段228-3、228-5、245-1、246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