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弘昌企業有限公司工廠
- 文號
- 40-101-110002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12/11/16
- 違規日期
- 2012/11/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1、限 貴公司於101年12月7日前,檢具上揭事業廢棄物清理方式之證明文件(如自行清除、處理或委託合法事業廢棄物清理業者清理合約書)過局申請查審以完成改善,屆期經本局查審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2、另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0條規定, 貴公司應與受委託人就事業廢棄物之清理及環境之改善,負連帶責任。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中華路八五三巷二三八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線西鄉寓埔村中華路八五三巷二三八號
- 統一編號
- 89823197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