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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2-114-040019
- 處分日期
- 2025/04/14
- 違規日期
- 2025/03/04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14年3月4日07時02分至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332巷12號對面工地(和平段二小段442地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於管制時段使用挖土機動力機械進行地基開挖作業,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12年10月23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1205006200號公告事項四規定:「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三○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332巷工地(和平段二小段442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