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10-010002
- 處分日期
- 2021/01/29
- 違規日期
- 2020/12/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5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109年12月22日上午10時0分至現場勾稽貴公司109年7月至11月進行CCTV影像查核,經檢視影像畫面(進廠、過磅區、廢棄物貯存區、出廠)比對,查貴公司車輛(車號:009-BZ/58-EM)收受陽光城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之廢棄物(廢棄物代碼D-0599,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並載運至貴公司處理廠內處理,惟查未將車上廢棄物載運至廠內貯存區卸載廢棄物即離廠,明顯與申報聯單不符(共計9筆),貴公司未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內容執行,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本局依法按次告發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4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百三街一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七堵區百三街一一○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