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07-070005
- 處分日期
- 2018/07/06
- 違規日期
- 2018/01/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於本縣北斗鎮四海路2段1號設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相關作業,領有熱浸鋅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0800-05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月10日派員稽查,稽查時貴公司M01製程之防制設備洗滌塔(A003)之抽風馬達故障,當時製程仍在操作中,惟現場防制設備洗滌塔(A003)並未依操作許可證內容正常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北斗鎮大新里四海路二段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北斗鎮大新里四海路二段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