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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60007
- 處分日期
- 2025/06/24
- 違規日期
- 2025/05/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一、本案係辦理環境部資源循環署114年4月22日環循處字第1146107056號函稽查作業,本局人員於114年5月5日10:20抵達現場,出示證件表明來意。二、稽查時,現場提供磅單影本供查核,另經本局勾稽該事業於該事業之網路申報資料,該事業位於每月十日前依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申報期前月紀錄之再利用機構所收受之事業廢棄物,經再利用後製成產品,應逐項申報其產品名稱及各項再利用產品之產量、銷售對象、證號、地址、產品代碼、名稱、銷售量、事業廢棄物代碼、名稱、使用量及再利用產品庫存量相關資料,無再利用產品銷售時,亦應申報再利用產品庫存量或無再利用產品庫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三、另稽查現場堆置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標示貯存區位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以上違規情事,經該公司代表人確認無誤。四、以下空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竹山鎮延正里二鄰江西路三八之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竹山鎮延正里二鄰江西路三八之一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