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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100005
- 處分日期
- 2018/10/02
- 違規日期
- 2018/05/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報運出口貨物1批,原申報第1項貨名「COPPER WASTE」(重量20,461KGM)、第2項貨名「ALUMINIUM WASTE」(重量4,018KGM),經查櫃內夾藏廢電路板裁邊料及廢電路印刷版,認定為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E-0221),輸出前應先向本局申請許可文件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始得為之,惟未依規定辦理即逕行輸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暨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附表1項次7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萬安街一六五巷七之四號五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萬安街165巷7之4號5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