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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10011
- 處分日期
- 2024/01/05
- 違規日期
- 2023/10/2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貯存系統),貯存公告指定之物質(潤滑油),惟未於四周設置具有防止濺溢功能之設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暨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第3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4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一六九巷二七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27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