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三立養豬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三立養豬場

文號
30-104-080034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5/08/21
違規日期
2015/06/2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44,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4000元整,查台端已依本府104年6月23日府授環水字第1040198798號書函所定期限(104年8月31日)前,於104年7月31日提送廢水處理設施改善證明文件及中央主管機管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放流水水質檢測報告,故本案不另訂限期改善期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田尾鄉海豐段一一五○地號,海豐段一一六三地號,海豐段一一六四地號,海豐段一一六五地號,海豐段一一六六地號,海豐段一一六七地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田尾鄉新生路8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